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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贯彻落实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扎实做好《关于印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的函》(苏环督察办〔2022〕6号)反馈意见和专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强化制度建设,加快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奠定坚实基础。
1﹒整改事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反复。首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批第40件泗洪县早陈河污水入河问题,2021年以来仍有群众多次举报早陈河沿线排口存在污水外排问题,汛期任旧存在污水溢流问题,亟待长效整治。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整改目标:全面排查整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及信访件,确保问题彻底整治、不反弹。
整改措施:(1)市各牵头部门组织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及信访件开展核查,3月底前完成一次全面核查,察觉缺陷立即整改。(2)定期通过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梳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及信访件线索,有关问题线索责令市直部门和属地即知即改。(3)对泗洪县早陈河实施沿河排口整治,加强截污导流,实施早陈河城区段5.3km净化水体措施,新建跨濉河压力污水输送管道约1.4km,降低濉河以北污水管道内污水水位,实现活水循环,提升河道水质。
2﹒整改事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推进不力,疑似污染地块土壤调查进展缓慢。2018年,宿迁市有31个疑似污染地块被列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截至目前,仍有6个化工企业遗留地块尚未开展调查,地方上报已完成调查的沭阳曙光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仍处于土壤补充调查阶段,尚未开始风险评估工作。
整改措施:(1)3月底前完成原沭阳县曙光化工地块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2)4个(沭阳鸿星化工厂、沭阳茂源树脂材料有限公司、沭阳县东风树脂材料厂和沭阳县金辉化工有限公司)尚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4月底前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10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3﹒整改事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推进不力,疑似污染地块违规开发建设。沭阳鸿星化工厂、沭阳县亿华化工厂和沭阳县开来精细化工厂地块在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情况下已被江苏天能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接收,正在建设25万吨再生资源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
整改措施:责令该地块立马停止开发建设活动。江苏天能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淮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沭阳鸿星化工厂、沭阳县亿华化工厂和沭阳县开来精细化工厂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3月底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
4﹒整改事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推进不力,在产企业土壤和地下水特征污染物超标严重。江苏健谷化工有限公司例行监测报告数据显示,6个地下水点位中有4个地下水点位1,2-二氯乙烷(特征污染物)超标严重,最高为14300μg/L,远大于《地下水品质衡量准则》中30μg/L的Ⅲ类标准限值,土壤中1,2-二氯乙烷最高达789mg/kg,远高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5mg/kg。
整改措施:(1)3月底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对健谷化工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情况做一次排查,督促企业采取整改措施,防止污染加剧和扩散,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查处。(2)6月底前,江苏健谷化工有限公司完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3)6月底前完成风险评估,10月底前完成风险管控措施。
5﹒整改事项: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不到位,回收站点“名存实亡”。沭阳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中心(县级站)、泗洪县废旧农膜回收中心(县级站)以及部分乡镇回收站已拆除,新回收站点尚未规划建设。
整改措施:(1)3月底前,沭阳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中心、泗洪县废旧农膜回收中心按“六有”标准建设,并正常运作。(2)拆除回收站的乡镇立即建立新的回收站,6月底前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3)梳理和检查所有的县级回收中心、乡镇回收站实际运作情况,确保正常开展回收工作。
6﹒整改事项: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不到位,台账记录不实。宿迁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提供的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台账显示,宿豫区、泗阳县回收率分别为163.79%、126.75%;沭阳县、洋河新区提供的台账与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台账严重不符。
整改措施:(1)加强统计管理。坚持月调度,明确报表中回收量以县级回收中心回收的数量为准,处置量以有资质专业处置企业接收的数量为准;对相关台账进行核实,校正有关数据。(2)加强台账资料管理,规范台账记录格式,及时记录并谨慎保管台账,杜绝漏记错记现象发生。(3)对相关统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高责任心和统计水平。
7﹒整改事项: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不到位,农药包装废弃物委托无资质单位处置。沭阳县、泗洪县农业农村部门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委托无解决能力的优农服科技发展(广东)有限公司处置,该单位又将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分别委托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江苏宏祥环境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存在企业倒卖赚取差价问题。
整改措施:(1)督促沭阳县、泗洪县农业农村部门立马停止优农服科技发展(广东)有限公司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工作,重新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2)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确保回收处置规范合法,依法处罚企业倒卖赚取差价问题。(3)对工作人员加强《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和法规培训指导,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依法处置水平。
8﹒整改事项:洪泽湖水环境风险隐患较大,入湖国考河道水质波动较大。2021年徐洪河、老汴河、怀洪新河、濉河、老濉河等入湖河道月均值出现多次超标。入湖河道沿线存在生活垃圾污水直排。裴圩镇东高村集中居住区污水直排黄码河支流徐高中沟,洋河新区仓集镇枫杨小区多处生活垃圾污水直排五河。
整改目标:(1)徐洪河、老汴河、怀洪新河、濉河、老濉河等入湖河道水质同比改善。(2)黄码河及支流沿线)对仓集片区生活垃圾污水截留,消除枫杨小区污水排口。
整改措施:(1)3月底前,印发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老汴河、濉河等沿线团结河、早陈河、东风大沟支流拦蓄水处置,严禁污染物入河;制定徐洪河、老汴河、怀洪新河、濉河、老濉河等河道溯源整治方案,实现污染源卫图定点。(2)全年强化怀洪新河、老濉河等跨界河流上游断面水质监测监控,对入境水质超标及时溯源,联动处置。(3)裴圩镇加强已建污水沉淀池管理,定期将沉淀池内污水打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定期组织打捞徐高中沟水草、漂浮物,消除水体黑臭。(4)6月底前,市洋河新区完成管网雨污分流整改工作。
9﹒整改事项:洪泽湖水环境风险隐患较大,入湖口附近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进展缓慢。洪泽湖泗洪片区入湖口养殖尾水治理工作2021年内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黄码河入湖口水产养殖区配套尾水净化塘面积较少。
整改目标:老汴河等河道入湖口养殖尾水治理取得实效,强化黄码河入湖口尾水净化塘配套。
整改措施:(1)泗阳县在已建成S330省道以南、黄码河以东、南淮泗河以西共5000多亩区域生态养殖净化塘沟基础上,年底前净化塘配套设施全部到位。(2)泗洪县在临淮镇、半城镇、龙集镇实施1万亩养殖池塘尾水达标排放改造,建设尾水净化处理设施,实现尾水达标排放或者处理后循环使用目标。同时建设标准化养殖基地1697亩。
10﹒整改事项:洪泽湖水环境风险隐患较大,退圩还湖工作进展缓慢。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退渔还湿与退圩还湖工作推进不力”,目前泗洪县与宿城区仅完成编制洪泽湖退圩还湖实施方案,尚未开始实施。
整改措施:(1)积极协调省水利厅,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争取尽快批复泗洪县实施方案。(2)3月底前,组织泗洪县、宿城区谋划项目前期工作,成立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征迁补偿标准。(3)6月底前,结合洪泽湖滞洪区建设工程,泗洪县、宿城区编排具体实施计划和具体项目,开展施工准备工作。
11﹒整改事项: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存在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项目。宿迁市运河首府房地产项目侵占泗阳县中运河双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万平方米。
整改目标:6月底前整合优化竹络坝、双桥水源地,年内新建中运河泗阳姜桥水源地。
整改措施:(1)6月底前,完成新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报省政府批准。(2)10月底前建成城西水厂,并投运。(3)完成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消除新建水源地内环境隐患。
12﹒整改事项:“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未批先建问题较突出。省发改委“两高”项目专项检查发现宿迁市江苏尚佳铝业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铝制品项目等4个项目未批先建,沭阳桐昆旭阳热电有限公司桐昆旭阳热电沭阳临港供热片区热电联产等5个项目能耗指标未落实。
整改措施:(1)3月底前,完成对全市“两高”项目未批先建问题的梳理排查,即知即改。(2)对4个未批先建项目责令属地政府督促企业停工停建,限期整改。(3)对5个能耗指标未落实项目要求属地政府立即落实能耗指标。
13﹒整改事项:铸造行业落后产能淘汰落实不力。宿迁市铸造行业问题突出,沭阳、泗阳、泗洪3个县铸造公司数占全市95%以上。督查组抽查23家铸造企业,除了2家企业关闭外其他均有一定的问题,其中2010年前后投产的20家铸造企业,经常使用应于2015年前淘汰的“无磁轭(≥0.25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落后产能设备,厂区环境脏乱厂区环境脏乱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破损严重;泗洪县江苏欧斯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为2021年新建项目,未提供铸造产能置换方案,熔炼废炉渣、铸造废砂露天堆放,车间粉尘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效果差。
整改目标:(1)对于21家铸造企业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2)开展铸造“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限期淘汰落后产能。(3)加强铸造企业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正常运行,做好厂区环境整治。
整改措施:(1)对交办问题开展整改。对省督查交办的铸造企业使用无磁轭(≥0.25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落后设备做交办,要求涉及企业拆除相关淘汰设备。组织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落后设备按要求淘汰。(2)开展行业排查整治。组织县区对铸造行业生产的基本工艺装备做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落后设备按规定予以淘汰。(3)迅速摸排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使用落后产能企业底数,查处企业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组织并且开展整治情况督导检查。(4)压实企业责任,铸造企业安排人员及时清扫地面积尘、洒水降低扬尘,做好常态保洁。(5)督促江苏欧斯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提交整改方案。
14﹒整改事项:城市建成区河道治理工作欠账较多,消除污水直排口工作落而不实。宿迁市淮海建材城方向及南京路两侧有污水直排南京路排涝沟,采样监测显示,水质重度黑臭。泗洪县团结河体育路桥、泗阳县泗塘河北京路桥污水直排问题先后被督导调研、汛期水质专项督察交办,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1)3月底前,完成污水入河排查,对已发现排口实施末端截流工程。(2)6月底前,稳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实施小区、单位雨污管网改造,实现源头雨污分流。(3)加快实施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加快泗洪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宿豫区张家港污水厂扩建,提升城区污水收集解决能力,新增污水处理规模8万吨/天。
15﹒整改事项:城市建成区河道治理工作欠账较多,黑臭水体整治成效不稳固。根据《关于2021年三季度全省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相关情况的通报》,沭阳县四中沟、泗洪县团结河分别超标2次。采样监测显示,省通报的沭阳县四中沟、生态环境部通报的十支河金鸡湖路桥东北侧排口水质为劣Ⅴ类。宿豫区陆庄河、沭阳县乡界河水质为劣Ⅴ类,泗阳县泗塘河轻度黑臭。
整改措施:(1)3月底前,全面排查整治城市黑臭水体。(2)对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市经开区具体问题即知即改,加大巡河频率,强化河道水质监测,彻底排查整改。(3)6月前,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实施小区、单位雨污管网改造,实现源头雨污分流。(4)加快沭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泗阳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宿豫区张家港污水厂扩建,尽快运行泗洪县城南污水处理厂。
16﹒整改事项: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短板明显,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显。泗洪县城南水务处理厂、沭阳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泗阳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长期超负荷运行。企业偷排工业废水给污水处理厂运行带来冲击,泗阳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宿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宿豫(张家港)污水处理厂、市经开区河西污水处理厂进水超接管标准情况时有发生。
整改目标: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强水质在线监测与联动管理,察觉缺陷及时溯源。
整改措施:(1)3月底前,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形成问题清单,逐个对照整改。(2)加快泗阳县、泗洪县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4月底完成。沭阳县启动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2022年底前进场施工。(3)强化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监测管理,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对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17﹒整改事项: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短板明显,工程建设进度滞后。泗洪城南污水处理厂迁(扩)建工程、泗阳吴江大道污水管网工程、泗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等均滞后于序时进度。
整改措施:(1)加快推进泗洪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4月底前进水调试。(2)加快泗阳县吴江大道污水管网工程,加大工程现场抽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期限整改。(3)泗阳县加快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6月底前进水调试。
18﹒整改事项: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短板明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不高。泗阳县14座乡镇污水处理厂长期运行不正常,沭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为45.56%,宿城区中扬、屠园、陈集污水处理厂未正常运行,湖滨新区皂河镇污水处理厂、黄墩污水处理厂低效运行。泗阳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运行管理混乱,泗阳城南污水处理厂无专业运行维护人员,运行管理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完成城镇100公里污水管网建设任务,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
整改措施:(1)3月底前,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继续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整治,制定“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2)对乡镇“十必接”工程进行梳理,加大建设力度,各地纳入年度建设计划。(3)5月底前,全面完成泗阳县、宿城区、湖滨新区等交办乡镇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
19﹒整改事项:污泥综合利用问题突出,污泥非法倾倒问题严重。2018年的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特许经营项目仅完成地基打桩工程,致使全市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处置去向,大量污泥被江苏黎昌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宿迁市瑞祥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宿迁市盛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园林绿化公司直接倾倒在林地。
整改措施:(1)6月底前,完成全市污泥综合利用问题排查整治,形成问题清单,逐个整治到位。(2)加快中心城区污泥处置项目建设,4月底前调试运行。(3)督促各污水处理厂解决原污泥处置合同,要求委托资质完善、处理规范的污泥处置单位。
20﹒整改事项:污泥综合利用问题突出,污泥综合利用不规范问题较为普遍。蚯蚓养殖、有机肥生产、营养土生产、制砖等污泥处置项目手续和环境管理问题突出。江苏黎昌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未按照要求办理环评报告表,仅办理登记表;宿迁市绿得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批建不符;沭阳县昌德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无环保手续,2021年9月以来已累计处置约6万吨污泥(包括连云港、常州、宿迁等地的企业工业污泥),现场环境脏乱差。
整改目标:督促相关污水处理厂解除原污泥处置合同,委托资质完善、处理规范的污泥处置单位。
整改措施:(1)3月底前,督查沭阳县、宿豫区、宿城区完成具体问题整改,依法处罚违法行为。(2)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处置的监管。
21﹒整改事项:污泥综合利用问题突出,污泥委托处置不规范。江苏新东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红柳纺织科技沭阳有限公司将污泥委托给无资质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该机构将污泥进行低价转包。
整改措施:3月底前,督促江苏新东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红柳纺织科技沭阳有限公司将污泥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22﹒整改事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不够扎实。宿迁市上报已建成6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且均具备处置能力,但抽查发现,沭阳县晟一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未建设建筑垃圾回收生产线及免烧砖生产线,未进行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泗阳托马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因位于新规划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已经关闭停产;泗洪县涛建建筑垃圾处置厂破碎车间为半敞开式,颚式破碎机无除尘设施,锤式破碎机除尘效果差,地面积尘严重,新建的洗沙生产线项目“未批先建”。
整改措施:(1)3月底前,对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做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2)12月底前,沭阳县晟一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完成建设建筑垃圾回收生产线,泗阳县托马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全面停产整顿,拆除电源输送设备,组织拆除部分管控红线月底前,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环评手续。泗洪县涛建建筑垃圾处置厂定期对除尘设备清理维护,立即对厂房实施封闭处理并对部分破损厂房进行修复,对颚式破碎机加装除尘设施,对锤式破碎机除尘设施进行改善,对厂区环境卫生、地面等进行全面清洗保洁。3月底前,全部拆除新上的破碎、洗砂生产线设备,对于无环保手续未批先建问题进行处罚。
23﹒整改事项:解决关系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力度不够。2020、2021年宿迁市接到异味信访投诉251件,宿豫区接到142件,占比57%;工业企业废气扰民208件,占比82%,其中三元轮胎被投诉达13件,酒糟异味投诉41件,三元轮胎和酒糟异味扰民问题仍未根本解决。
整改措施:(1)全面梳理异味信访投诉问题,有重点开展整治。(2)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对宿豫高新区三元轮胎以及其他异味较为明显的重点企业进行调研帮扶,制定整改方案。(3)督促白酒酿造企业学习国内同行业废气治理先进经验,强化“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管控,酒糟日产日清,密闭转运,减少酒糟气味对外环境影响。
24﹒整改事项:解决关系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力度不够。2019年省级环保督察交办宿豫区嘉陵江路存在轻度黑臭、江山河存在重度黑臭,江山河、黑龙江河、嘉陵江河等河道黑臭,黑臭问题未彻底消除。2019年省政府主要领导“四不两直”调研交办“宿迁市昆仑山河水体黑臭”问题整改不彻底,2021年7月现场检查发现,昆仑山河水质感官较差,大量黑色污水从昆仑山河流入江山河。
整改措施:(1)对关系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全面整改。(2)督促宿豫区加强河道养护,安排专人巡查清理,汛期前抽提河道截污管网污水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江山河实施清淤与景观提升工程,年内完成城区初期雨水智慧化调蓄工程,收集初期雨水与晴天溢流至雨水管网污水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5﹒整改事项:泗阳县违规审批规避印染废水总量控制。2019年,泗阳通过成立县级开发区中国(泗阳)化纤精品产业园规避省级泗阳经开区印染废水总量超标排放问题(排放限值量1.5万吨/日),由原泗阳县环境保护局对化纤精品产业园规划环评审查,核准印染企业排放废水量3.42万吨/日。2021年6月,省生态环境厅核准泗阳经开区印染废水接管量减少至1.0万吨/日,而目前泗阳经开区与化纤精品产业园印染排放总量为1.9万吨/日,已超过排放限量。此外,化纤精品产业园未落实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中“对接管的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现COD低于40mg/L排放,中水回用率达60%”的要求。
整改措施:(1)督促泗阳县排查梳理,采取切实措施,6月底前印染废水总量排放不超过省定标准。(2)加快精品产业园中水回用设施及配套回用水管网建设,提高中水回用率,6月底前实现COD低于40mg/L排放,中水回用率达60%”的要求。(3)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管,跟踪督查问题整改。
26﹒整改事项:重点交办问题整改推进不力。2019年省级环保督察交办沂南河大六湖水质下降问题,直至2021年多次督导调研交办后,沭阳县才启动沂南河沿线污水管网综合整治。
整改措施:(1)沭阳县制定出台沂南河整治工作方案。(2)实施圩东河、城后河、台州路片区流域性整治,对片区内老旧小区、学校、医院、独栋楼等排水户进行雨污分流改造。(3)实施乡镇十必接项目,完成年度建设计划。(4)开展城区河道全面自流活水,持续改善城市水环境。
27﹒整改事项:重点交办问题整改推进不力。2020年11月交办的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违法违规长期使用4台25蒸吨燃煤锅炉问题,现场督查时,4台燃煤锅炉在改造使用生物质燃料的情况下,仍然使用煤炭。2020年12月省攻坚办通报赛得利(江苏)纤维有限公司擅自建成并投运热电联产改扩建项目、扩大产能等,目前仍未补办手续。
整改措施:(1)6月底前,督促企业完成问题整改。(2)加大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监管。(3)对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
28﹒整改事项:人为干扰国控站点问题频发。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通报宿迁3个国家城市空气站涉嫌受到人为干扰问题;2021年3月,宿迁市“市供电局”国控城市站点再次因涉嫌受到人为干扰问题被生态环境部通报;2021年6月,宿迁环境监测中心在例行巡查过程中发现,泗洪县徐洪河“顾勒大桥”国控水站周边出现涉嫌人为干扰监测情况。
整改措施:(1)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防范国控、省控自动监测站点人为干扰干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管控范围和要求。(2)给县区主要领导发《关于坚决防范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行为的提醒函》。(3)召开全市自动监测站点人为干扰干预工作培训会,进一步宣传强调监测站点人为干扰的工作严肃性及重要性。(4)加强对站点周边的巡查,建立日常巡查机制。
29﹒整改事项:农村水污染防治形势仍不容乐观。部分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低。截至2021年,沭阳县、经开区、湖滨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覆盖率分别为32.15%、33.9%、30.72%,未达35%的工作要求。集中居住区生活污水直排。泗阳县庄圩乡胡庄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庄东河,水体黑臭明显。宿城区耿车镇片区生活污水直排九支渠,采样监测显示,九支渠水质为劣Ⅴ类。农村河道水质较差。沭阳县湖东马房中沟、泗阳县葛圩中沟、泗阳县众兴路西沿两侧水沟满是生活垃圾,异味明显。
整改措施:(1)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排查梳理,年内开展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整治。(2)泗阳县对庄东河进行打捞清理,进行疏通,常态保洁,将胡庄小区生活污水纳入乡镇污水管网“十个必接”工程。宿城区对九支渠开展治理。(3)沭阳县湖东马房中沟、泗阳县葛圩中沟、泗阳县众兴路西沿两侧水沟生活垃圾问题,加强动态保洁。
30﹒整改事项:大气污染防治短板明显,“散乱污”问题屡禁不止。2020年全市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275户,2021年全市排查“散乱污”企业779户,呈现明显上升态势。沭阳县泗沭混凝土有限公司自2010年投产以来无环评手续违规生产,目前仍未完成整改;宿城区江苏金发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内存在一家“散乱污”碎石企业。
整改措施:(1)对沭阳县泗沭混凝土有限公司、宿城区江苏金发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内碎石企业问题限制整改。(2)以园区、乡镇为网格单位,建立“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机制,实施清单化整治。(3)工信、生态环境联合对各县区已完成整治和上级交办“散乱污”企业进行抽查复核。(4)“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不力的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31﹒整改事项:大气污染防治短板明显,市政工程扬尘污染顽疾难去。通湖大道市政工程扬尘污染问题被省市县三级通报,核查多次仍未完成整改。宿城区黄河故道文化公园、康堡拆迁地块和苏宿园区江苏皓峰电器有限公司等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多次交办,问题却反复出现。
整改目标:按照市政工地“七到位,七不准”和园林工地“五严禁,五必须”标准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1)3月底前在全市开展扬尘污染整治。(2)督促通湖大道市政工程等项目加强管理,落实扬尘污染治理责任。(3)加强督查曝光和考核通报问题,违法问题依法处罚。
32﹒整改事项:大气污染防治短板明显,低VOCs源头替代工作落实不到位。抽查沭阳县2021年7个任务项目,其中4个为2020年前已关闭企业,1个未完成替代。
整改措施:(1)对历年低VOCs源头替代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尚未完成VOCs源头替代的项目,依法查处,曝光典型案例,属于“散乱污”的坚决取缔。(2)加快完成2022年度VOCs源头替代项目清单编排,全面审核项目清单,杜绝弄虚作假。(3)定期考核通报,如期完成VOCs源头替代工作。
33﹒整改事项:大气污染防治短板明显,锅炉整治还有差距。宿迁市101家4蒸吨/小时以上的生物质锅炉企业,45家未完成联网工作,联网率仅为55.4%。泗阳、沭阳板材行业转型升级进展缓慢,“绿岛”项目建设难以落地,脲醛胶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情况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1)3月底前,完成排查脲醛胶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名单梳理,严肃查处无合法审批手续企业,符合“散乱污”条件的,依法关停取缔。(2)依法查处一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企业,强化典型案例宣传。(3)在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建设年产100万吨胶黏剂项目,在符合审批条件下推动项目完成审批和建设。(4)快速推进沭阳、泗阳板材行业转型升级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质量和有序推进。
(二)扎实整改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对照整改措施,抓紧研究细化整改方案,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对现在能改的问题,要雷厉风行抓落实;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排出时间表和路线图,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深挖环境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完善长效常态工作机制。
(三)严肃整改责任。对本方案整改事项纳入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进行督办,市直牵头部门和各地要在每月10号填报完成情况。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各地整治任务完成后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将销号材料报市牵头部门,市直部门牵头部门负责问题整改复核,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问题纳入高质量考核月度积分管理,整改事项未按期完成整治并销号的,每项每月考核扣3分,直到任务完成,各地整治任务滞后由市直部门出扣分建议,只扣属地分值,否则市牵头部门和属地一并扣分。根据《宿迁市生态环境问题追责问责事项移送工作办法》(宿办发〔2020〕47号)有关规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厘清责任,跟踪督查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以及工作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